HONG KONG EVIDENCE × SHENZHEN ENGINEERING

一条产品,两套必须可审计的实质

香港形成研发证据、试用与学术接口;深圳完成机械样机、供应链、小批量与大湾区交付。两边人员、费用、IP 和成果必须能拆开,补贴和融资才能站得住。

“香港研发、深圳工程化”如果只写在海报上,评审人会把它理解成两地注册空壳。运营模型必须回答:谁在哪里上班、设备在哪、合同和发票在哪、源代码和图纸的申请人是谁、试点发生在哪一侧。

产品本身适合这种分工。碰撞容错机构、台架和 DFM 依赖珠三角供应链速度;定位、数据治理、公共部门试用和大学技术关系更适合香港的科技园与 ITF 工具箱。前海配套则以香港已获资助为前提,是放大而不是替代。

HONG KONG

证据、试用、人才

  • 需求访谈、场景卡、论文复现与课程;
  • Tech 300 / HKSTP / TSSSU / ESS / PSTS 工作包;
  • 公共部门受控试用与验收语言;
  • IP 申请人和研发实质记录。

SHENZHEN

样机、供应链、交付

  • 笼体、机加、电子集成与环境试验;
  • 供应商、检具、BOM 和成本工程;
  • 实际运营、研发辅助账、鲲鹏/研发支持资格;
  • 大湾区现场物流与维护培训(在 G5 之后)。

SPLIT RULES

拆账规则先于办公选址

同一工时不能同时算作香港研发和深圳配套。同一张样机发票不能进两个项目。

法人与治理

香港公司承担研发合同与试用;深圳实体承担工程实施。股权、董事和关联交易单独台账。

人员

RTH-TC 等人才计划排除创始人股东。跨城人员必须写明工作地和任务归属。

IP

背景 IP、学校/雇主权利、职务发明在申报前澄清。对外“联合研发”需要书面授权。

数据

试点数据的存储地、脱敏和场地方所有权写进任务卡。Atlas 接口预留两地资产编码。